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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解讀《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兒園的移交手續。 ○ 2019年9月底前,對于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幼兒園,完成相應工作。 ○ 2020年12月底前,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兒園,完成配建項目竣工驗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資源部等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治理,進一步增加城鎮普惠性資源供給。 城鎮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是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主要渠道,是滿足人民群眾就近入園需求的重要保障。據悉,由于沒有建立多部門協調配合、聯審聯管機制,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普遍存在沒有規劃、規劃不落實、應建未建、應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突出問題。2017年對全國學前教育調研結果顯示,一些地方城鎮小區有的沒有配建幼兒園,有的雖然建了但沒有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這些小區配套學前教育資源的流失,是造成城鎮“入公辦園難”“入普惠性民辦園難”“就近入園難”的主要原因。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本次治理一是要解決規劃不到位和建設不到位問題。對沒有規劃小區配套幼兒園或規劃不足,或者有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求各地嚴格依標配建幼兒園,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二是要解決移交不到位問題。對小區配套幼兒園沒有移交給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三是要解決使用不到位問題。對已移交的小區配套幼兒園,要求各地必須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通知》要求,2019年6月底前,要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兒園的移交手續。2019年9月底前,對于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幼兒園,完成相應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兒園,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項目竣工驗收。 在這次專項治理工作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承擔重要職責。住建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副司長邢海峰表示,住建部將指導各地城鄉建設部門在老城區改造、新城開發、居住區建設和易地扶貧搬遷中,把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中,并按相關標準和規范予以建設。 在此過程中,住建部門要堅持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施工、同步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園優先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資產國有的普惠性民辦園,確保公益普惠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