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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新農機發〔2018〕11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財政局,各地、州、市農機局、財政局: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為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科學、規范、高效、廉潔實施,現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新農機發〔2018〕11號—關于印發新疆自治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doc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自治區農機局 自治區財政廳 2018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