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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142號建議的答復你們提出的關于解決取締丹江口水庫網箱養殖后資金補助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拆除的網箱養魚設施進行經濟補償問題 2016年,中央財政下達有關省(區、市)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0億元,重點支持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水污染專項行動計劃》確定的重點工作。該專項資金采取切塊方式下達,由地方政府統籌使用,其中下達南水北調沿線省市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2.35億元,湖北省為3.93億元,用于丹江口水庫保護治理。我部認為,從丹江口水庫漁業持續健康發展和漁民生計、漁區穩定的角度出發,建議地方政府拆除養殖網箱和圍欄不要“一刀切”,對于養殖濾食性魚類的不投餌網箱和養殖草食性、濾食性不投餌圍欄可繼續保留。 二、關于落實生態補償制度,恢復自然生態平衡問題 丹江口水庫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也是增殖放流的重要水域。近年來,我部會同湖北省不斷加強庫區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將其列為《農業部關于做好“十三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導意見》中開展增殖放流的重要水域。2016年,湖北省安排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80萬元用于丹江口水庫增殖放流。今年起,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專項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項目進行整合改革,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的管理方式,將包括增殖放流在內的資金整體切塊到省,同時明確各支持方向的任務數量,湖北省農業(漁業)和財政部門將在細化方案中對省內各地的資金和任務進行分解,其中包括丹江口水庫增殖放流資金。此外據了解,湖北省2017年從漁業油補政策調整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用于支持丹江口水庫漁業資源養護等工作。今后,我部將持續關注并支持丹江口水庫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 感謝你們對漁業發展的關心支持,希望今后繼續關心我部工作。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010-59192989
農業部 2017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