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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1848號(農林水利類169號)提案答復的函陳紹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農村“植物醫院”與“植物醫生”亟待規范的提案收悉。經商教育部,現答復如下。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根據當時的農藥管理法規和農業生產資料專營政策,化肥、農藥、農膜主要由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專營,農業部門“三站”(即植物保護站、土壤肥料站、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可以開展技物結合、開方買藥服務,植物醫院應運而生。2000年以來,隨著多次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農業部門“三站”相繼停止開展農資經營,所設立的植物醫院也逐步脫鉤或停業。目前,“植物醫院”主要是基層農資經營者開展“產品+技術+勞務”的服務形式。 一、關于規范“植物醫院”和用好社會業內人員的問題 為規范“植物醫院”農藥經營行為,提升其指導農民科學用藥、合理施肥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實施農藥經營許可制度,農藥經營者應為具備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應向購買人詢問病蟲害發生情況并科學推薦農藥,必要時應當實地查看病蟲害發生情況等。農業部制定施行的《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明確要求農藥經營者應當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56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應當有不少于30㎡的營業場所、不少于50㎡的倉儲場所;應當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下一步,農業部將結合實施農藥經營許可制度,進一步提高準入門檻,切實加強監督指導,把高水平的社會業內人員吸收到農藥經營隊伍中,著力打造一批集開方賣藥、技術咨詢和防治服務為一體,技術水平高、服務能力強的“植物醫院”。 二、關于發展病蟲防治服務組織和理順專業服務機制問題 多年來,為解決一家一戶農民防病治蟲難、防治效果差、農藥用量大等問題,農業部大力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取得積極進展。一是扶持專業服務組織。各地農業部門充分利用農機購置補貼和重大病蟲害防治補貼等政策(項目),鼓勵農藥生產經營者、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實用人才等創辦病蟲防治專業服務組織,重點支持專業服務組織購置高效植保機械,提升病蟲害防控能力,有力促進了病蟲防治服務組織發展。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專業化病蟲防治服務組織達8.8萬個,擁有大中型植保機械27.8萬臺(套),植保無人機6000多架。二是開展專業化統防統治。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財政補貼等項目,依托病蟲防治服務組織,為一家一戶農民提供專業化病蟲害統防統治服務,提高防治效果,促進節本增效。統防統治與農戶分散防治相比,農藥利用效率可提高10—20%,每季作物可減少用藥1—2次。據統計,2016年,三大糧食作物實施專業化統防統治面積達到14億畝次,病蟲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35.5%,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三是建立專業服務機制。加強對防治組織的指導和技術培訓,及時提供病蟲測報信息和防治技術。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實施政策性保險等方式,積極構建農技部門、服務組織、農藥(械)企業合作服務機制,大力推廣全程承包、階段承包、代防代治等服務模式,提升服務能力。下一步,農業部將落實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要求,依托專業化病蟲防治服務組織,打造農業生產性服務主力軍,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病蟲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能力,開展機耕整地、育苗育秧、機播機插、測土施肥、機收烘干等綜合服務,加快建立服務組織、農民、農資企業互利共贏的利益聯結機制。 三、關于開辦“植物醫生”專業問題 目前,我國本科專業目錄中未設置“植物醫生”專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2012年)》,對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需經高校申報、高校主管部門召開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會議審議、教育部學科發展和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評審通過后,由教育部正式批準設置。目前已經設置的植物保護專業,重點培養學生掌握主要作物病蟲害分類鑒定、災變預警和可持續控制等方面的基本技能。您建議設置的“植物醫生”專業,其教學內容和農業生產實際結合更緊密。下一步,教育部將鼓勵有條件的高校按程序申請增設該專業,并將組織專家對設置“植物醫生”專業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感謝您對我國“三農”事業的關心,希望今后繼續對我部工作給予支持。 農業部 2017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