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戶籍新政:允許4類人分戶,另外3類人和分戶無緣!如今農村的宅基地確權正在進行中,此次宅基地確權預計將在明年全部完成。我們都知道一旦宅基地確權后,土地越來越值錢,想再申請宅基地恐怕也越來越難了。而且土地確權也并非是每年都有,錯過這一次,真不知道下次是什么時候了。 很多人想趁著宅基地確權前分戶,然后就可以再重新申請一塊宅基地,這樣避免以后有什么損失,但是有些農民不清楚哪些人可以分戶哪些人不可以分戶,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以下4類情況符合分戶條件可申請分戶 (1)子女已經成家,且子女和父母未共同生活,分開居住的子女可依據條件重新分戶; (2)子女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和生活能力,且家中為非獨生子女的家庭,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分戶。 (3)家中有多個子女,且子女已經成家符合分戶條件的可以分戶;對于獨生子女家庭或者父母較為依賴的家庭是不允許分戶的,特殊情況另當別論。 (4)夫妻離婚且現在僅有一處房屋的,離婚后符合分戶條件的可以分戶,然后重新申請宅基地。需要提醒的是一些夫妻為了分戶為目的,不惜假離婚,這種情況不提倡,現在社會上假離婚變成真離婚的實在是太多了。 二、以下3類人禁止分戶 (1)年齡未滿18周歲的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家庭成員分戶要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18周歲以下的居民禁止和父母分戶。 (2)常年和父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的 如果分戶的申請人常年和父母在一起同吃同住,且宅基地的面積滿足現在人口的需求,這種情況下也是不予批準的。 (3)所在地區即將拆遷的 如果宅基地正在處于拆遷期或者即將要進入拆遷期的,這種情況下是不支持申請分戶的。因為我們都知道拆遷后農民都會得到一筆補償款,這個時候分戶一是容易引起家庭成員內部的財產糾紛,另外村集體之間也有可能會產生利益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