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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優等耕地主要分布在鄂湘粵三省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王立彬)全國耕地質量最新評價成果顯示,我國耕地質量總體偏低,優、高等地不足三成,中、低等地超過七成,珍貴的優等耕地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廣東三省。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陳國慶26日在介紹2016年全國耕地質量等別更新評價主要數據成果時說,截至2015年末,全國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與評定面積為13462.40萬公頃(20.19億畝),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全國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9.96等,耕地質量狀況總體穩定。優、高、中、低等地面積比例分別為2.90%、26.59%、52.72%、17.79%。 數據顯示,我國優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廣東三省,占90.28%;高等地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蘇、山東等9個省(區),占79.89%;中等地主要分布在黑龍江、吉林、云南等10個省(區),占73.73%;低等地主要分布在內蒙古、甘肅、黑龍江等6個省(區),占85.55%。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分的四大區域來看,中部和東部地區耕地平均質量等別較高,分別為7.99等和8.27等;東北和西部地區耕地平均質量等別較低,分別為11.24等和11.33等。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鄖文聚說,從全國平均看,我國耕地質量評定等別為9.97,相當于畝產600公斤多一點的生產能力。耕地質量好壞要綜合氣溫、降雨、土壤等因素,考慮耕地周年產量。我國北方地區一年一熟,可以提供一季收獲;南方一年三熟,提供三季收獲。因此要特別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防止耕地占補平衡中補充數量不到位、補充質量不到位,堅決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