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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貫徹實施順利推進 開啟依法建農新征程 今年,國務院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6月1日實施。12月4日,農業部在北京召開新聞通氣會,對相關進展情況進行了通報。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負責人介紹說,半年來,農業部門以擔當的氣魄、務實的作風、有力的措施,扎實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各項工作進展順利,開啟依法治藥、依法建農的新征程。 一是配套規章落實到位。農業部相繼頒布了《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5個配套規章,對農藥登記、生產許可、經營許可、標簽標注、登記試驗等,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和細化。同時,還發布了《農藥登記資料要求》等6個規范性文件,為指導各地依法行政明確了具體要求。 二是職能調整對接到位。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溝通,銜接農藥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等職能,確保平穩過渡。同時加強與各省農業部門對接。明確生產許可管理的職責和要求,落實機構、落實人員、落實設施,讓企業知道在什么地方辦、誰來辦。此外,壓實經營許可的責任。新《條例》規定,由地(市)、縣(市)農業部門負責農藥的經營許可,這涉及面廣、要求高,需要明確規范、依法行政。目前,各級地方農業部門都相應地明確了相應的責任,各項工作正有序推進。 三是機構設置加快推進。農業部設立農藥管理局,承擔農藥監督管理職責。各省都明確了相應的管理機構,明確相應的職責。市縣級也明確了承擔相應任務的機構,配備相應的人員,保障相應工作開展。 四是農藥管理更加嚴格。重點是“三提高、一加強”:提高準入門檻。針對當前突出的農藥產品同質化及農藥經營小、散、亂等問題,提高登記、經營準入門檻,并建立退出機制,加快淘汰高風險農藥。提高集中度。要求新設農藥企業必須進入省級以上化工園區,農藥企業遷址和新增原藥生產范圍的,必須進入地(市)級以上化工園區或工業園區,同時要求生產企業必須淘汰高污染、高風險的落后產能。提高創新能力。支持新農藥研制者申請登記,允許企業聯合研制新農藥。加強市場監管。 重點對無證生產經營、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提高罰款額度,除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相關許可證外,增設列入“黑名單”等信用懲罰措施,保持高壓態勢持續不斷打擊制假售假行為。 五是宣傳培訓精準高效。農業部培訓各省農藥管理骨干300多人、農藥生產企業300多家。各省市縣均開展了《條例》培訓工作,對轄區內農藥管理人員、農藥生產經營人員做到了培訓全覆蓋,層層開展宣傳培訓。同時,組織開展了《條例》宣傳月、知識競賽活動,開展《條例》進廠入村,讓農藥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了解《條例》的規定和要求。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抓手,加快《條例》的貫徹實施,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助力美麗中國建設、鄉村振興。一是嚴格標準,把好準入關。嚴把登記許可、生產許可、經營許可關口,杜絕無證無資質的生產經營者進入農藥行業,杜絕假劣農藥產品進入農業生產領域。二是嚴格規范,把好使用關。加強對種植大戶、新型經營主體技術骨干的培訓。大力推進統防統治,加快新農藥新藥械的推廣應用,提高防治效率。大力推廣綠色防控,加快推廣生物農藥、天敵生物等,減少化學農藥使用量,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特別是加快高毒農藥的退出,在已退出22種高毒農藥的基礎上,力爭用5年時間全部禁用現有的10種高毒農藥,降低質量安全風險。三是嚴格執法,把好質量關。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嚴格規范抽檢,擴大覆蓋面。特別是對一些多次抽檢質量不合格的企業,要緊盯不放,延伸到前一個環節,掌握制假售假的依據,依法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