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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向菊:村民眼中的“法律通”“土專家”今年64歲的時向菊是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鳳城街道辦事處葉家莊村調委會主任。自1992年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時向菊在村“兩委”的關心支持下,25年如一日堅持學法與用法相結合,堅持普法與調解相結合,創造性地探索出“三勤三心”工作法,帶動村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進一步增強,為全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提升本領勤學法,服務為民靠熱心。 葉家莊村地處城鄉接合部,人口多,社情民情復雜,群眾管理工作難度大。時向菊從事人民調解工作20多年來,調解各類疑難復雜糾紛300多件,沒有一件引起矛盾激化,樣樣任務都圓滿完成。 以前,時向菊對法律法規掌握得不多,為盡快進入角色,她除了每天擠出時間堅持自習外,還虛心向法律顧問學,逐漸成長為村民眼中的“法律通”和“土專家”。 法治宣傳勤講法,恪盡職守靠貼心。 作為村普法辦主任,時向菊每年初都結合村情民情,及時制定村級普法依法治理兩個“實施方案”并下發到村民手中,每季度邀請一次區普法講師團、村法律顧問進村舉辦法治報告會,20多年來受教育群眾達30000余人。為進一步提升本村法治文化氛圍,時向菊帶頭開展了“法律進樓宇到住戶”活動,利用村道德講堂為村民小組長、樓長上法治課。 為增強法治教育效果,時向菊還堅持寓調于法、寓法于教、以案釋法,每次調解案件時,她都盡可能多地邀請相關人員參加調解,以期達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片、和諧一村的目標。 維護穩定勤用法,調解糾紛靠耐心。 在村“兩委”的大力支持下,時向菊充分結合村情民情,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修訂完善了《葉家莊村村規民約》,堅持依法治村和依德治村相結合,著力推進依法治村,使村里的大事小情都依法規范、依法解決、公開透明,贏得了廣大村民的充分信任,學法、守法、用法在該村蔚然成風。 調解過程中,時向菊始終堅持以情動人,以法育人,耐心做說服教育工作,為雙方打開心理結、架起連心橋。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全村形成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 多年來,時向菊贏得了全村干部群眾的充分信任和上級部門的一致好評,除榮獲大量基層榮譽表彰外,2012年她被省司法廳評為“山東省優秀調解能手”,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國人民調解能手”稱號,今年9月還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綜治委評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