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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應為鄉村振興多作貢獻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 如今,“鄉村振興”連同科教興國、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等成為國家戰略之一。中央提出的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一系列改革發展方向,為致力于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帶來了更多機遇。 長期以來,農村金融都是金融服務的薄弱環節。在中央的大力推進和金融機構的努力下,目前金融在助推鄉村發展方面已取得了很大成就。《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6)》顯示,自2007年創立涉農貸款統計以來,全部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累計增長361.7%,9年間平均年增速為18.8%;涉農貸款余額從2007年末的6.1萬億元增加至2016年末的28.2萬億元。 成績固然喜人,但同時也應看到,目前國內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不均衡,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需求仍難以滿足,供求配比失衡,相對應的金融服務還有較大改進空間。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三農”互聯網金融藍皮書》數據顯示,我國“三農”金融的缺口達3.05萬億元,農村金融發展無論是在覆蓋面還是深度上,都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基于此,金融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的著力點也更為清晰,即信貸投向應更側重于對土地經營主體的支持。報告還提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壯大集體經濟。這就要求金融機構一方面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把扶持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支持發展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企業和經濟實體。 當前,農戶的生產經營活動模式多樣,不同類型農戶的金融需求也具有顯著差異。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對農戶類型加以細分研究,推出符合其發展階段需求的產品。同時,根據不同地區對金融服務的差異化需求,因地制宜地創新產品和服務,對于農村金融服務供給的增加尤為重要。 因此,金融機構應在嚴格風控的前提下,針對“三農”發展的痛點,充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因地制宜提升對“三農”和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水平,提升金融服務的可得性、覆蓋率和滿意度,為農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輸血”,從而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