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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要求文化央企嚴控以非公開協議方式交易國有資產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楊學嘉、劉紅霞)記者25日獲悉,財政部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央文化企業嚴控以非公開協議方式進行國有資產交易,并于今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內部國有資產交易制度。 通知指出,為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中央文化企業在發生產權轉讓、增資、資產轉讓三種國有資產交易行為時,應當在上海和深圳兩個文化產權交易所交易,嚴格控制以非公開協議方式進行國有資產交易。 在涉及中央文化企業內部資產轉讓或文化行業特殊資產轉讓時,通知明確,確需在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之間非公開協議轉讓的,應當由轉讓方逐級報中央文化企業審核批準。 據了解,財政部負責制定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有關制度,依法決定或批準國有產權轉讓和增資行為,并對交易工作進行監管;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監督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內部國有資產交易管理制度,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進行檢查。 為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通知明確,中央文化企業在國有產權轉讓或增資交易設置資格條件時,不得出現具有明確指向性或者違反公平競爭的內容。 通知還強調,在國有資產交易、管理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如存在違反規定越權決策、批準或組織相關交易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