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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機規范應用試點農業部、財政部、民航局聯合印發通知 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 本網訊(龍新)近日,農業部、財政部和民航局聯合印發通知,決定2017年在浙江等6個省市啟動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探索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的路徑、方法及配套的操作人員培訓考核、作業飛行安全運行管理機制,促進植保無人飛機健康發展。 植保無人飛機是農業領域的新興事物,兼具農業機械功能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特征,技術結構復雜,安全性和使用管理要求高,目前在推廣應用和安全監管中還存在諸多難題。試點工作立足于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和通用航空管理有關規定,著眼于促進推廣和規范管理相結合,重點在關鍵環節進行探索。一是在“補什么”方面,明確試點產品在飛行高度、飛行速度、飛行距離、遠程控制、施藥監測等方面的技術要求,并經專業機構鑒定檢測合格后方能獲得補貼資質;要求其生產企業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并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同時還應負責操作人員的培訓考核,落實試點產品生產企業相關責任。二是在“補給誰”方面,明確補貼對象為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有健全的飛行作業運營管理制度,按規定對所購置的植保無人飛機進行實名登記并購買保險。對個人購置暫不予補貼。三是在“補多少”方面,按不超過同類產品2017年市場銷售均價的30%測算,且單機補貼額不超過3萬元。四是在“怎么補”方面,要求購機者先行購機并完成一定規模植保作業量后方能申報補貼。五是在“怎么管”方面,明確建立試點產品生產企業和補貼受益對象責任義務書面承諾制,試點省份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做好信息公開、補貼產品與作業量核驗、補貼資金兌付、績效考核、違規行為查處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