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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農業主體功能和空間布局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新格局《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解讀① 優化農業主體功能和空間布局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新格局 農業部發展計劃司司長 張合成 農業主體功能和空間布局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前提。中辦國辦《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優化農業主體功能和空間布局,構建科學適度有序的農業空間布局體系。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應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合理區分農業空間、城市空間、生態空間,進一步優化農業生產力區域布局,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準,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規范農業發展空間秩序,推動形成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生產生活生態相協調的農業發展格局。 優化農業空間與城鎮空間布局。國土空間是寶貴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家園。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悠悠萬事,吃飯為大。在城鄉統籌發展的大背景下,國土空間開發,既要滿足人口增加、人民生活改善、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需求,更要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城市空間總面積的擴張,控制各類建設占用耕地,特別要保護好平原和城市周邊的永久基本農田,促進城鄉空間優化和統籌發展。 促進農業空間與生態空間協調布局。生態空間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基礎和保障,應堅持保護優先。農業生產是自然再生產的過程,與綠色發展最具相融性。要充分認識農業的重要生態功能,積極發揮農業的生態、景觀和間隔功能,大幅提升農業的生態效能。在農業生產中要扎牢農業綠色發展的生態功能保障基線,充分考慮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影響,不能造成生態環境的不可逆轉,促進生產生態協調發展。 堅持農業生產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要按照自然資源利用上線的要求,立足各地水、土等資源現狀,按照優化發展區、適度發展區、保護發展區的布局,引導農業發展向優勢區聚集,減輕非優勢區發展農業的壓力,防止和解決空間布局上資源錯配和供給錯位的結構性矛盾,努力建立反映市場供求與資源稀缺程度的農業生產力布局。強化資源環境管控,建立農業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發展產業名錄,控制種養業發展規模和強度。 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理念布局農業生產。農業綠色發展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將綠色導向貫穿于農業發展全過程,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嚴禁侵占水面、濕地、林地、草地等生態空間的農業開發活動,構建田園生態系統。要遵循生態系統整體性、生物多樣性規律,立足空間均衡和穩定,加快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認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明確區域生產功能,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實際工作中,要建立重要農業資源臺賬制度,摸清農業資源底數。構建天空地數字農業管理系統,利用航天遙感、航空遙感、地面物聯網一體化觀測技術,實現資源環境的動態監測和精準化管理,為不斷動態調整農業主體功能和空間布局提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