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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深化農村改革進行到底——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村改革成就綜述將深化農村改革進行到底 ——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村改革成就綜述 本報記者施維 在東南沿海的浙江溫州,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集體資產確權到戶,明晰的產權讓集體資產活力更強。 在青藏高原的西藏曲水,通過規范農村土地流轉,有效地保障了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和農牧業發展。 在嶺南大地的廣東清遠,通過理順農村治理機制,為村民自治找到了一雙“合腳的鞋子”,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在松遼平原的吉林九臺,通過農村金融制度改革,探索出了“直補保”貸款模式,破解了農民貸款抵押物少、貸款難的難題。 如果要選取一個詞匯最能代表時代的精神,那一定是“改革”。30多年前,中國的改革自農村發軔,開啟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序幕;而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浪潮下,改革的春風再度激蕩在廣袤的田野上。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新時期農村改革的征程更加波瀾壯闊。從美麗富饒的南國到江山多嬌的塞北,從魚米之鄉的江浙到雪域高原的青藏,改革的勇氣無處不迸發,改革的力量無處不彰顯,改革的智慧無處不閃耀……五年來,農村改革踏石留印、蹄疾步穩,不僅為農業農村發展不斷積聚著動力、創造著活力,也為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全局夯實了基礎、增添了動能。 土地制度改革:既注重公平,又突出效率 2013年7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來到武漢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了解涉農產權尤其是土地流轉交易情況,并鼓勵說,這是有益探索。習總書記高度重視的土地流轉,正是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個核心環節。 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始終是農村改革的主線。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涌現,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已成為必然趨勢。但如何規范流轉行為,確定流轉雙方的權責,亟須從頂層制度設計上加以統籌。 為此,中央在總結各地改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2016年正式發文確立了農村承包地堅持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這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大創新,為推動今后一段時間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土地制度改革,在堅持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一方面要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穩定承包權;另一方面要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放活經營權。 穩定農戶承包權,首先要做好確權頒證工作,通過“確實權、頒鐵證”,讓農民吃上“定心丸”。在這方面,截至2017年6月底,全國已完成確權面積10.5億畝,占二輪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76%。 而另一方面,則是放活經營權。2014年中央專門印發文件對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進行引導規范。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耕地流轉面積達到4.79億畝,建立了近兩萬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農村土地有序流轉、適度規模經營局面已現雛形。 除了經營權流轉,經營權入股、抵押等也是放活經營權的重要方式。2015年農業部在黑龍江、江蘇等地的7個縣區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為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探索了一條新路。“兩權”抵押改革也取得初步成效,通過承包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為現代農業發展帶來了資金活水。同時,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穩步推進,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土地制度正在加快形成。 經營體系改革:既培育主體,又創新服務 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培育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關系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在新一輪農村綜合改革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以及規模化服務主體和市場化經營環境的培養最為重要。 在四川崇州隆興鎮黎壩村,30戶農民將101.27畝土地經營權入股,成立了楊柳土地股份合作社,并借鑒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聘請了農業職業經理人。依托集體經營、新型職業農民等經營方式,成功破解了“誰來種地”的難題。 黎壩村的實踐正是我國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縮影,目前我國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超過290萬家,其中家庭農場87.7萬家,農民合作社188.8萬家,龍頭企業13萬家。這都為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業現代化打下了堅實的經營體系基礎。 2017年5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而在此之前農業部也先后制定了促進和規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發展的意見。 既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也要支持引領普通農戶參與到農業現代化建設中來,為此,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至關重要。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多個省份開展了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目前我國已有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超過115萬個。2017年,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出臺指導意見,對以農業生產托管為重點的社會化服務提供財政支持。 尤其是2015-2016年,農業部在全國選擇26個省份的62個縣,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以統防統治、農機作業、糧食烘干、集中育秧等普惠性服務為重點,實現了政府、社會、農戶三者的良性互動,創新了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供給機制,激發了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市場活力。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既明晰權屬,又完善權能 有恒產者有恒心。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村改革的版圖中,產權的內涵愈加清晰,產權的價值更加深入人心,產權制度改革的步伐明顯加快。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產總額由2012年的2.18萬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3.1萬億元,年均增長9.2%。然而,數量如此龐大的資產,卻長期面臨權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流轉不暢等問題,尤其是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村集體資產還面臨流失的風險。 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近年來多個中央“一號文件”,都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正式發布。這是向全國逐步推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標志性事件。 在明晰農村集體產權、引導農民發展股份合作的同時,改革也注重完善集體產權權能,賦予農民對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等相關權能。 上海市閔行區率先開展了賦予集體資產股份六項權能的探索,將六權細化為“占有、收益”“退出、繼承”“抵押、擔保”三大子類,分別結合當地實際提出具體的實現辦法。以抵押擔保為例,經街鎮集體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申請股權抵押貸款,并由第三方擔保公司或由區、鎮財政建立的觀泉抵押貸款風險基金分擔一定風險。 改革成果也非常明顯。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6.7萬個村和6萬個村民小組完成這項改革。其中,北京、上海、浙江完成改革的村占到95%以上,完成改革的村組累計向農民股金分紅2840億元,2016年當年分紅434.1億元,改革的作用清晰可見。 今年,農業部會同中央農辦,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推薦,又選擇了100個改革基礎較好的縣(市、區)作為新一輪改革試點單位。這些地區都從各自實際出發,研究制定了試點方案,確保中央交辦的改革任務如期完成。 農村改革試驗區:既敢闖敢試,又落地生根 回望我國改革開放的一路征程,每一次重大制度變革,都不同程度地來源于試點試驗,農村改革更是如此。 改革要講究方法,對那些有實踐基礎、已經看準了的改革,要加大推進力度;對那些尚需實踐進一步檢驗的改革,要采取試點引路的辦法,降低改革風險。 為做好新形勢下農村改革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農業部會同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加強支持和指導,58個農村改革試驗區圍繞中央部署的農村改革試點試驗事項開展改革探索、先行先試。這是農村改革的“國家實驗室”。 在現行法律政策框架下,農村改革試驗區敢破善立,從當地實際出發,以農民發展需要和利益訴求為導向,勇于探索,主動作為,在農村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突破創新,為農業農村發展積聚了力量,創造了活力,切實發揮出了改革先行軍的作用。 近年來,在農村改革試驗區中,涌現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改革典型。廣西田東縣金融改革推進扶貧開發,安徽宿州市構建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甘肅金昌市金川區開展“以井定田”互換并地,四川成都市探索推廣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重慶市永川區開展財政補助資金農民持股,貴州畢節市探索涉農建設性資金“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江蘇淮安市洪澤區建立農田水利設施“五位一體”管護機制,湖北秭歸縣村民自治重心下沉推進“微自治”……這些做法不僅造福了一方百姓,更催化了更大范圍的改革探索,試驗區的“樣板擴散效應”正在逐步增強。 農村改革試驗區的發展,也伴隨著工作機制的不斷健全。為使改革于法有據,管理有章可循,相關部門制定了《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運行管理辦法》,建立起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各部門分工協作機制、向中央改革領導機構報告報備制度、第三方評估機制以及試驗區退出機制等,提高了改革試驗區運行的規范性和效率。 試驗的最終目的是要把成果上升到政策和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試驗區的試驗成果不斷加快轉化、落地生根。據統計,農村改革試驗區已有涉及40項試驗內容的61項試驗成果在54件省部級以上政策文件制定中得到相應轉化,另有30項試驗成果送有關部門供制定政策時研究參考。推出了60個鮮活的改革典型案例,在更大范圍產生了示范引領作用。 改革未有窮期,改革一直在路上。38年前,從小崗村燃起的農村改革星火,解決了人們的溫飽問題;而今,在新的歷史階段,要實現農業的現代化、農村的繁榮發展、農民的全面小康,還是要靠不斷深化改革。惟有始終秉承不斷改革的精神,始終堅持砥礪奮進的情懷,將改革進行到底,才能不斷書寫三農發展新的華章,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邁出更為堅實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