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納入地方政府考核體系今天,教育部召開第五次金秋系列新聞發布會,就國務院辦公廳于7月28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情況進行了說明。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2011年我國向全世界宣告我們全面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也就是解決了孩子們“有學上”的問題。那么這些孩子們“進得來”以后,還要讓他們 “留得住”,不能中途輟學。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國九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已經超過世界高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2015年全國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3%,如期實現了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中期目標,2016年達到93.4%。但是離“一個都不能少”的目標還是有一定的差距,而且還面臨著不少的困難和問題。這次出臺的《通知》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很實的舉措,也明確了各方的責任,共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努力讓孩子們既要“進得來”,還要“留得住”,同時還要“學得好”。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通知》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建設,針對少年兒童失學輟學的主要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舉措,要求做到“三避免、一落實”。也就是避免因學習困難或者厭學而失學輟學,避免因貧失學輟學,避免因上學遠、上學難而輟學,“這是輟學的3個主要原因。”呂玉剛說,“一落實”是要切實落實政府、學校、家長和社會等各方面控輟保學的責任。 除此之外,為了堅持依法控輟,《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強調政府要履行控輟保學的法定責任。省級人民政府要全面負責區域內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輟保學的目標責任制。縣級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輟保學的主體責任,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他們解決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輟學。完善行政督促復學機制。落實家長責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送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還要建立義務教育入學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各級綜治委、公安、民政、人社、司法、工商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殘聯組織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為了有效保證每個適齡兒童都有學上,《通知》完善督導機制和考核問責機制,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的考核體系,開展控輟保學專項督導,對義務教育輟學高發、年輟學率超過控制線的縣,不得評估認定為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切實加強對輟學高發縣工作指導,建立控輟保學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控輟保學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 “我們要把消除大班額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到2018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額。”今天上午,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杜柯偉在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說。 杜柯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縮小區域之間質量上的差距,既是控輟保學的需要和重要的抓手,也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任務。據統計,因為教育質量問題,因為厭學或者學習困難輟學的學生可能占到輟學學生的60%以上,而且主要是初二、初三的學生。 所以,《通知》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要求提高質量控輟。從均衡發展的角度來看,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就是針對縮小區域差距質量來講的。這個文件對于縮小東中西部的教育質量差距提出了原則目標和一些政策措施。 除了消除大班額之外,教育部還將在經費保障、教師待遇和培訓、學校管理、營養改善、對口支援和充分發揮信息化等方面切實縮小東中西部的教育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