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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漁業產出高效 實現環境友好治理 ——“亮劍2023”專項執法行動綜述“2023年2月,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莆田市支隊查處‘閩某漁26891’船等9艘漁船擅自拆卸北斗終端設備;2023年5月,廣西梧州市農業農村局查處35人違反禁漁區規定非法捕撈、銷售水產品,查扣船舶20艘,涉案漁獲物272公斤……”這是農業農村部近期公布的“中國漁政亮劍2023”八大執法典型案例。在近日舉辦的“中國漁政亮劍”執法行動有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要繼續抓實抓牢“亮劍2024”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違規行為,推動漁業實現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治理有效。 據統計,“亮劍2023”全年累計出動執法人員332萬人次,查處違法案件6.6萬件,移送司法處理案件3571件,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1.8萬艘、“絕戶網”83.7萬張(頂),收繳電魚器具5021臺(套)。今年是“中國漁政亮劍”執法行動連續開展第8年,經多年的經驗積累,行動執法力量不斷強化,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合作逐步深化,案件處罰手段更加豐富,有力維護了漁業安全生產秩序。 漁政執法權得到保障 去年5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正式生效,為切實加強水生野生動物執法監管,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為期半年的打擊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專項執法行動。 “‘粵遂漁11090’號漁船,立即停止作業,停船接受檢查!”去年10月25日,廣西合浦儒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作人員在海上巡航時,發現一對雙拖漁船在保護區核心區內進行捕撈作業,立即喊話要求其停止非法作業。喊話完畢后,只見拖著漁網,參與非法捕撈的“粵遂漁11090、11080”雙拖船急速向廣東方向逃逸。這驚心動魄的一幕被參加“嚴厲打擊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專項執法行動記者行”活動的記者記錄下來。 隨后,兩船被廣東省湛江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直屬大隊查獲。根據相關法律條例以及管理辦法,兩船船主分別被處以5.1萬元和4.5萬元罰款,并沒收了漁具。 “這兩艘漁船曾因在保護區內非法捕撈被查獲,但較低的處罰金額難以震懾此類違法漁船,容易反復作案。”合浦儒艮保護區管理中心副主任周煜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有關要求,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闖入保護區核心區。這一規定雖守護著保護區內的野生動物,卻成了漁政管理部門進入保護區執法的圍墻。而保護區管理機構又沒有漁業執法權,對于跨區闖入保護區內非法捕撈漁船的處罰權限僅是3000-5000元,極低的違法成本讓部分人員鉆了空子。 如今,為全面提升執法能力,農業農村部多措并舉,一方面出臺漁業法律法規、組建漁政執法專家庫,為政策制定和行業管理提供智力支撐。另一方面,給予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更大范圍的執法權,充分加強執法監管。目前,根據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要求,對于擾亂漁業生產秩序、破壞漁業資源和危害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違法行為,無論在自然保護地還是其他區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都可依法查處,為漁政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保障。 聯動執法成效凸顯 “各船打開指定通訊頻段、注意行船安全,現在出發!”去年9月10日晚5時整,隨著行動總指揮的一聲令下,由農業農村部統一指揮調度的“亮劍東海”打擊伏季休漁期間非法捕撈的突擊行動在浙江省、福建省、江蘇省和上海市同時展開。 據了解,我國對黃渤海、東海、南海三大海區制定了針對性伏季休漁制度。但在各海區先后開漁的中間時期,已開漁漁船進入未開漁海區非法捕撈、未開漁漁船提前出海的情況時有發生,必須采取有力行動打擊遏制。 此次海上聯合執法行動查獲“冀某漁03899”“閩某漁01080”等20艘漁船從事非法捕撈、收購違禁漁獲物等活動,涉案人員共計216人,涉案漁獲物達200余噸。經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調查認定,該批漁船涉嫌刑法中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并將案件移送海警機構、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涉及數個省份的多艘漁船,涉及面廣、涉案人員多、漁獲物數量大。經農業農村部統一部署,公安、海警、漁政執法力量共同發力,陸海聯動多點發力,使得辦案時效有效提高。據了解,開展“中國漁政亮劍”執法行動以來,農業農村部持續密切與公安、市場監管、海警等部門協作配合,執法合作機制不斷深化、水平不斷提高、領域不斷拓展,初步形成了軍地協作、部門協同、上下貫通、左右連通的聯動執法格局。 據統計,2023年,重大涉漁違法犯罪案件明顯減少,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3571起,涉案人員5172人,同比分別下降30%和27%。在部分重點地區的調查中顯示,91.12%的受訪者認為,2023年伏季休漁整體狀況良好,經過伏休期間休養生息和增殖放流,多數品種資源量有所提高,三疣梭子蟹、中國對蝦可捕量均處于近10年同期較高水平。 行政司法有效銜接 在漁政執法活動中,對違法人員予以嚴格處罰后,查獲的漁獲物如何處理?如何提高違法人員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在公布的八大案例中,湖北省武漢市農業農村局查處李某等3人違反禁漁期規定進行捕撈案給出答案。 去年3月,武漢市農業農村局在開展視頻巡查時,發現李某等3人在長江流域武漢段天興洲軸頭水域使用禁用漁具鉤刺耙刺進行捕撈。隨后立即聯合公安機關前往事發水域,現場抓獲3名違法行為人,查獲鉤刺耙刺及白鰱、花鰱、鯉魚等漁獲物共計約47.6公斤。 事后,公安機關依法對3人予以刑事拘留。武漢市農業農村局將查獲漁獲物捐贈給武漢市硚口區社會福利院,并對3人合計處以2.85萬元罰款,3人自愿繳納增殖放流款人民幣1萬元用于生態修復。檢查機關結合其自愿接受行政處罰、積極開展生態修復等情節,決定對其不予起訴。 這種處罰方式不僅實現了行政執法活動和刑事司法活動的有效銜接,貫徹了寬嚴有度、過罰相當的辦案原則,還通過采取修復生態環境的責任承擔方式,對保護水生物的多樣性具有更為重要的現實意義,讓人民群眾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和溫度。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漁政亮劍2024”專項行動將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細化落實措施,完善與公安、市場監管、海警等部門的協作機制,深化信息互通、情報共享和執法合作,共同打擊涉漁違法違規行為,還要創新執法模式,強化執法裝備建設,加大執法人員保障力度,不斷提升漁政執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