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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發政商交往負面清單 “十不準”劃出“硬杠杠”新華社北京1月1日電(記者王明浩、熊琳)“厘清什么是‘帶電的高壓線’,定下不能碰的‘鐵規矩’,為黨員干部在規則下干事搭起制度平臺。”根據北京市委要求,近日,北京市紀委監委印發《北京市政商交往負面清單》,推動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商關系,為首都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細數這份文件,通篇僅1300多字,立意鮮明,開門見山“十不準”,即不準落實政策打折扣,不準漠視企業訴求,不準在服務企業中推諉扯皮,不準違規干預企業經營,不準濫用監管執法職權,不準參加明令禁止的活動,不準違規收受財物,不準侵占企業利益,不準違規兼職、持股,不準拉幫結派相互攀附。對黨員干部劃出政商交往行為底線。 政商關系是營商環境的風向標。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個別地方出現不敢擔當、不愿作為的傾向。北京市委常委會課題調研發現,政商交往界限難把握,導致部分黨員干部在政商交往中感到困難大、有畏難情緒。 政策實不實,關鍵看落實。“負面清單”明確:嚴禁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優化營商環境有關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不得在落實惠企政策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落實“服務包”“服務管家”機制不能“只掛名不履職”。 在為企服務方面,嚴禁對企業合理訴求置若罔聞,甚至故意刁難、吃拿卡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不得違規收受贈送的禮品、禮金、電子紅包、消費卡(券)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在行政監管方面,不得對企業申辦事項冷硬橫推、效率低下,嚴禁隨意性執法、選擇性執法。涉企收費須依法依規,不準對企業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亂扣留。 “無事不擾”,給足企業生長空間。按照規定,黨政干部不準插手企業項目選定、招標、工程建設、采購銷售等市場經濟活動,不得對企業指定或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 “負面清單”還明確,不得向企業及其負責人籌資、借款、借物,或者要求支付應由本人負責的費用。不得違規在企業兼職或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 “此次公布的‘負面清單’,明確政商交往紅線邊界,有助于加快形成政企既親又清的氛圍。”北京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持續助力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不斷把新時代首都發展推向前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