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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加快把國債資金落實到符合條件的項目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嚴賦憬、陳煒偉)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5日表示,要堅持資金和要素跟著項目走、項目跟著規劃走,盡快把國債資金落實到符合條件的項目。 中央財政將在今年四季度增發2023年國債1萬億元。增發國債項目實施工作機制各部門11月5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動員部署會,布置啟動增發國債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有關工作。 叢亮在會上說,增發國債在當前形勢下具有特殊重要意義,有利于加快我國重點地區災后恢復重建、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緩解地方支出壓力、支持地方項目建設。 “為切實提高投資精準有效性,此次增發國債資金全部按項目安排和管理。”叢亮說,一是國債資金要根據項目情況進行安排,用地、環評等要素要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加強保障;二是優先支持國家和地方規劃中明確的重點項目,對于沒有專門規劃的領域,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支持范圍、建設任務、安排標準等,確保項目安排科學合理。 叢亮表示,下一步應重點從抓緊做好項目申報、嚴格加強項目審核、及時下達項目清單和資金以及切實強化要素保障等四方面做好工作。 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說,為更好保障國債資金使用效率,財政部將立足財政職能,積極主動做好這項工作,配合抓好項目申報,及時下達預算和撥付資金,統籌做好地方資金的落實,加強國債資金的監管。 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司長羅國三表示,此次增發國債項目原則上應為“十四五”規劃、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復的重點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或省級規劃和相關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項目應研究論證充分,具備一定前期工作基礎,要嚴格落實各渠道建設資金,確保資金拼盤完整閉合。”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