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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發改委批復長江干流河段水量分配方案水利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批復長江干流宜賓至宜昌河段、宜昌至河口河段水量分配方案 根據國務院授權,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聯合批復了《長江干流宜賓至宜昌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和《長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是健全長江流域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和明晰初始水權的重要舉措,是推進長江流域水資源節約保護與高效利用、促進長江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 長江干流宜賓至宜昌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涉及云南、四川、貴州、重慶、湖北5個省(直轄市),流域面積8.08萬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526.3億立方米。長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7個省(直轄市),流域面積18.29萬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1036億立方米。 《方案》明確了多年平均及不同來水頻率條件下,流域地表水向本流域分配的河道外總水量及相關省份的水量份額;同時明確了主要控制斷面及其下泄水量、流量和水位等控制指標。 兩部委批復意見要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要將《方案》的實施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加強規劃引領,按照《方案》明確的水量分配份額,合理配置水資源,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水資源保護,確保流域主要斷面控制指標。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要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強化《方案》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目前,長江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已全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