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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玉米生產者將獲補貼資金向玉米優勢產區傾斜9月6日,記者從遼寧省政府新聞辦獲悉,該省已經制定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這是遼寧省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保障農民種糧基本收益,加快實施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措施。 省財政廳副廳長魏躍暉介紹說,考慮糧食產能因素分配資金,將補貼資金向高產地區集中,保障優勢產區玉米種植收益基本穩定,促進非優勢區種植結構調整。 省對市補貼資金額度的核定,根據省對市補貼資金總量,按照“確定基期,結合產能,兼顧受災因素”的原則,以2014年為基期,按統計年鑒公布的基期玉米播種面積60%和前三年玉米平均產量40%的權重核定各市補貼額度(2016-2018年三年保持不變)。 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的補貼范圍是遼寧省所有種植玉米的市、縣。補貼對象為合法耕地(即通過合法程序獲得合法經營權)上的玉米實際生產者(包括本地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合法的外來租種者等)。對于土地流轉的,補貼資金應發放給實際玉米生產者,土地流轉合同(協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補貼依據是生產者當年在合法耕地上實際播種的玉米種植面積。不包括在國家及省已明確退耕土地、未經批準開墾土地或禁止開墾土地上的玉米種植面積,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獲得補償、暫時未能開發使用的耕地上的玉米種植面積。補貼標準以縣為單位,根據市對縣核定下達的當年補貼資金額度,依據縣農業部門提供的全縣補貼面積測算確定全縣統一補貼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