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個人可以公開求助 媒體需要提示風險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個人可以公開求助 媒體需要提示風險 北京9月7日電 (記者潘躍)記者今天從民政部舉行的《慈善法》實施工作進展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安寧表示,現在按照法律規定,個人求助不屬于《慈善法》規制的范圍,個人求助信息也不屬于慈善募捐的公開信息。但對于個人求助,《慈善法》也做了規定,即可以在媒體上發布此類信息,但媒體應履行相應的責任,要向社會公眾進行風險提示,告訴公眾這不屬于慈善募捐信息,信息真實性要由發布者個人承擔。 安寧說,在制定《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的過程中,也考慮到了一些個人的實際困難,特別是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救急難”工作,中央也提出要發揮慈善事業在扶貧濟困方面的積極作用。因此,我們在《辦法》里面對“救急難”工作也做了相關的規定,主要是為了讓政府的救助與慈善的救助更好地結合起來。 在慈善組織開展“救急難”過程中,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受益人的確定上,應該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防止產生新的不公平。第二,在救助的標準上,要有科學合理的救助標準,防止救助資金被濫用。第三,要履行責任,監督受益人珍惜慈善財產,履行自己的責任。 近期,民政部指定了首批13家互聯網募捐平臺。針對“民政部后續將如何對這些平臺加以監督和管理”的問題,安寧表示將從三方面加以監管:第一,政府部門的監管,目前正在建立平臺的定期報告制度,還要有退出機制,同時,要依法受理社會的舉報,并嚴格查處。第二,推進行業的自律。鼓勵這些平臺共同研究、制定并推動實施基本的技術標準、基本的服務規范,以便于為慈善組織提供更加公平和優質的服務。第三,平臺的監督還是需要靠社會來監督,目前正在建立一個舉報投訴的郵箱,歡迎社會公眾、媒體特別是直接和平臺打交道的慈善組織,積極舉報違規行為,相關部門將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