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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一日發布五項排污新標準 助力產業"跳桿"本報北京8月30日訊 記者曹紅艷報道:今天環保部一連發布了5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其中包括:《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GB 15097—2016)、《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GB 14622—2016)、《輕便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GB 18176—2016)、《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9755—2016)和《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5581—2016)等。 專家表示,這是繼8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促進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滿足消費升級需求后,環保領域通過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的有力舉措。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鄒首民認為,實施5項標準可以大幅削減顆粒物(PM)、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污染,將有效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環境質量改善。 以船舶污染控制為例,根據上海2012年的研究結果,船舶排放產生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細顆粒物(PM2.5)分別占到上海市排放總量的12.4%、11.6%以及5.6%。近年來,船舶運輸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特別是港口城市、江河沿岸城市,加強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日益緊迫。 業內人士稱,新標準實施后將帶來顯著減排效益。經估算,按照每年新增船機1000萬千瓦,壽命期為25年計算,實施第一階段標準3年,所制造投入使用的船機在全壽命期內將減排氮氧化物(NOx)約140萬噸,顆粒物(PM)約40萬噸;若實施第二階段標準3年,裝用這些船機的船舶在其壽命期內將進一步減排氮氧化物(NOx)約115萬噸,顆粒物(PM)約6萬噸。 實施新排放標準的經濟成本也受到關注。以燒堿、聚氯乙烯工業為例,實施新標準后,預計廢水化學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總汞和氯乙烯排放量與執行現行標準相比,分別削減77%、67%、67%和87%。廢氣顆粒物、氯乙烯、非甲烷總烴排放量與執行現行標準相比,分別削減51%、72%、58%。 為達到該標準要求,經測算,燒堿和聚氯乙烯現有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總投資約為22億元,約占固定投資的4%;每年運行費用4億元,約占生產成本的0.8%。燒堿和聚氯乙烯全行業企業廢氣處理設施總投資約為24億元,約占固定投資的4.3%,每年運行費用約2億元,約占生產成本的0.4%。 我國現在是燒堿和聚氯乙烯最大生產國。近年由于聚氯乙烯產能增速過快,消費拉動不足,導致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開工率僅為50%至60%。“新標準的制定綜合考慮了國內行業生產和排放控制現狀、生產工藝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術發展情況以及達標的經濟成本等因素。”鄒首民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