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網絡上發帖稱通過一些微信公眾號上的宣傳,添加了自稱是“減肥瘦身老師”個人微信號,被勸說購買了號稱是私人定制的2000多元的減肥產品,發現無效后無法退款。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產品只是相似配方的普通食品,并無減肥功能,且成本只有幾元錢。
“瘦身老師”的模板式回復
北青報記者聯系到網上發帖稱陷入了微信上的“瘦身老師”陷阱的蘇女士。她通過某公眾號上的減肥文章得到的一個微信號二維碼。“對方自稱是瘦身老師,在減肥事業中10年了,從來沒有失敗案例。再加上公眾號那些說得天花亂墜,我就信了。”據蘇女士介紹,對方問了些自己的基本信息后,就為自己“制定”了兩個瘦身方案,分別是3680元的55天瘦30斤和3280元的75天瘦30斤。
蘇女士說,“剛開始吃了10多天,一點效果都沒有。她讓我加大量吃,結果還是一點作用都沒有。全部吃完后她告訴我,我的情況蠻反常的。”蘇女士懷疑自己上當了,在網上搜索才知道,有很多人與她情況相似,都在微商處購買了高價減肥品,卻沒有任何效果。這些受害者們建立了一個QQ群,名為“減肥受騙討論群”。
北青報記者發現,“減肥受騙討論群”目前已有成員385人,每位受騙者的經歷都十分雷同,雖然涉及的產品不同,但是號稱“瘦身老師”的人與每個人的微信對話極度相似。
北青報記者根據他們提供的微信號添加了2位“瘦身老師”,以減肥客戶的身份進行咨詢。結果發現,被詢問的問題、對身體情況的解釋都是幾乎完全相同的“模版”式回復。
成本幾元錢功效全憑一張嘴
該QQ群中成員向北青報記者提供了某減肥品信息。這款名叫“復合果蔬酵素”的產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官網上是可查詢的,產品為“固體飲料”,獲證企業名稱是廣州源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產品包裝上的配料表內容包括綜合植物酵素、黑加侖果粉、藍莓果粉、山楂粉、蘋果纖維、葡萄纖維、檸檬酸和果糖。
北青報記者以代理商的身份聯系到生產企業一位張姓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介紹稱,有幾百個代理商委托他們生產這類產品。只要委托方注冊了商標,就可以從他們這里“定制產品”。這些不同名字和商標的產品配方完全一樣,每小瓶分為3元、5元和6元三個檔位。
該工作人員表示,不同產品的區別只是果蔬萃取原液的濃度有差異。“果蔬的萃取液屬于普通食品,因為這個配方沒有申請專利,所以可以隨便用。”
對于“瘦身老師”們宣稱的減肥功效,該工作人員稱產品本身沒有這種功能,所以按規定也不能在普通食品的產品包裝上做出“可以減肥”的標注。對方表示,至于客戶怎么對外宣傳,完全是憑“一張嘴”。
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公司除了酵素固體飲料,還可以生產減肥茶、益生菌之類的產品,“都是一樣的,你給我商標,我們就能給你做,至于賣多少錢,宣傳有什么功能,就看你自己了。”
律師:受騙者有權要求三倍賠償
北青報記者就此事中出現的行為向京都律所的常莎律師進行了法律咨詢。常律師表示該產品配方并未取得專利,所以相同配方貼牌不同商標的產品,并不違法。且該產品屬于非國家限價產品,商家可以依據市場經濟,自由定價也并不違法。
但是生產商及銷售商也就是代理商,都屬于經營者。如對沒有減肥功效的產品,宣傳具有減肥功效,引人誤解,屬于虛假宣傳。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廣告法》也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生產商及銷售商連帶支付購買價款三倍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