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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五千余項8月17日,從在京召開的第二屆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委員會成立大會上獲悉,自2010年以來,農業部組織制定了387種農藥在284種農產品中5450項殘留限量標準,使我國農藥殘留標準數量比之前的870項增加了4580項,為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了強力支撐。 會議指出,近年來我國農藥殘留標準制定工作扎實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規范標準制定,實現原理、程序、方法與國際接軌。制定了《食品中農藥殘留風險評估指南》《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制定指南》和《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制定指南》等技術規范。同時,已頒布實施的3650項限量標準全部經過WTO/SPS通報評議。二是完善標準體系,增強標準的系統性和配套性。清理整合17部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形成統一的食品中農藥殘留強制性國家標準。清理修訂413部食品中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基本解決了鮮食農產品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嚴重不足及檢測方法與標準不配套的問題。三是編制工作規劃,增強標準制定的前瞻性和計劃性。編制了《加快完善我國農藥殘留標準體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明確到“十三五”末,形成基本覆蓋主要農產品的完善配套的農藥殘留標準體系。 據了解,第二屆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委員會由53名專家委員以及衛生、質檢、食藥、糧食、國標委、認監委和中消協等7個單位委員組成。會議強調,要進一步做好農藥殘留標準制修訂工作,嚴把技術評審關口。力爭到2020年,我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及其配套檢測方法標準達到1萬項以上,實現“生產有標可依、產品有標可檢、執法有標可判”的目標。做到農藥登記和殘留標準制定的同步銜接,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合理銜接。更加注重標準的科學性、針對性、保護性,開展有針對性的風險監測評估研究,增強標準對農業產業安全的保護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