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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十項政策措施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駕護航當前,戶籍、教育、社保等一系列事關民生的各項制度仍然呈現二元化特征,造成農村勞動力轉移與工業化、城鎮化的脫節,并帶來一系列經濟社會問題。農村勞動力流動呈現出“候鳥”型轉移,農民工身份轉換滯后于職業轉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財政政策亟待調整的問題。 為此,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建立財政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體系。 十項政策措施不是簡單疊加 《通知》提出了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十條政策措施: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支持創新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制度。支持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的支持力度。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均衡性轉移支付適當考慮為持有居住證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增支因素?h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考慮持有居住證人口因素。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增強城市承載能力。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這十條具體政策措施,不是幾項財政補助政策的簡單疊加,而是財政政策的系統重構,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政策支持體系,涵蓋了教育、醫療、社保、就業等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涉及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支出結構的重大調整。 持居住證人口優先納入保障范圍 《通知》指出,要在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居住證制度的基礎上,盡快完善政策,籌措資金,優先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做到公共服務提供隨人走,為人的自由流動創造良好制度環境。 “使農業轉移人口平等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的關鍵所在!必斦坑嘘P負責人稱,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逐步完善并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按在校學生人數及相關標準分配資金,實現“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本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中央和省級政府將建獎勵機制 《通知》要求,中央和省級財政要通過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適當分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這是引導地方政府推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市民化、確保到2020年使1億左右已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的重大舉措,也是財政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機制創新。 這位負責人指出,為妥善解決這一問題,要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中央財政專門設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實際進城落戶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情況分配獎勵資金,并適當考慮農業轉移人口流動、城市規模等因素,向吸納跨省(區、市)流動轉移人口較多地區和中西部中小城鎮傾斜。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能“一刀切” 《通知》提出,地方政府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要通過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逐步建立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相關權益退出機制,積極引導和優先支持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相關權益,但現階段要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要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進城落戶農民在城鎮居住、投資、創業,促進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相關權益的實現和維護。 “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能采取硬性措施或“一刀切”要求,不是要進城落戶農民放棄在農村的相關權益!痹撠撠熑藦娬{,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權利,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