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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陜政發 〔2016〕2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精神,順利推進該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以下簡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經營權流轉有關要求,以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出發點,深入推進該省“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激活農業要素活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為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經驗和模式。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有序,穩妥推進的原則。“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必須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要求,確保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綜合生產力。流轉土地的經營權抵押需經承包農戶同意,抵押權僅限于流轉期內的收益。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前提下,妥善處理好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金融機構、政府之間的關系。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全省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以政府扶持為導向,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建立和完善試點工作的“硬平臺”與“軟環境”,科學界定政府與市場邊界,不缺位,不越位。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兼顧效率與公平,立足地方經濟金融發展實際,突出產業特點、區域特色,調動和發揮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堅持自主自愿,風險可控的原則。“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必須切實尊重農民意愿,確保農民群眾成為真正的知情者、參與者和受益者。鼓勵農民通過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滿足生產、生活資金需求,但不能違背農民意愿強迫或妨礙自主交易。要完善試點地區確權登記頒證、流轉平臺搭建、風險補償和抵押物處置機制等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風險。金融機構要在財務可持續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自主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平穩實施。 (三)試點范圍。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在全國232個試點縣(市、區)和59個試點縣(市、區)分別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貸款抵押試點,確定該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為:楊陵區、平利縣、高陵區、富平縣、千陽縣、南鄭縣、宜川縣、耀州區;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為:平利縣、高陵區。對前期已經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而沒有納入試點的地區,要根據國發〔2015〕45號文件精神,參照本意見,規范相關工作要求,推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持續有序開展。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確權登記頒證進度。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建立流轉土地經營登記備案制度,由縣級政府統一頒發流轉土地經營權證。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要建立完善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民住房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探索實行統一登記。明確具體部門負責對“兩權”抵押進行登記,規范登記流程,完善他項權利證書的發放和登記注銷程序。 (二)加快農村“兩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試點地區要依托現有的政府公共資源管理平臺,建立和完善市、縣、鄉三級統一、規范、聯動和功能全面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推進農村產權管理數字化、信息化建設,建立全省統一聯網的農村產權管理服務平臺,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三)規范“兩權”價值評估行為。試點地區要建立“兩權”抵押價值評估制度,完善評估機制,建立有各方參與、公信力強的評估委員會;探索建立“兩權”價值評估的中介服務機構,引入獨立的第三方評價機制,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農業、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對評估機構資質準入、評估方式等進行規范。 (四)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試點地區要建立“兩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有效處置機制,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時,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處置措施,確保當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承貸銀行能順利實現抵押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應與商品住房制定差別化規定,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中宅基地權益的實現方式和途徑,保障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五)建立風險緩釋及補償機制。鼓勵試點地區結合實際,采取利息補貼、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等多種方式,建立“兩權”抵押貸款風險緩釋及補償機制,用于補償分擔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貸款損失、抵押物價值不足部分的貸款損失及抵押物處置期間農戶權益保障支出。 (六)創新“兩權”抵押貸款產品。金融機構要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制定“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操作辦法,落實“兩權”抵押融資功能;要切實下放“兩權”抵押貸款審批權,賦予縣域分支機構“兩權”抵押貸款業務自主權;要結合“兩權”的權能屬性,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大創新支持力度,簡化貸款管理流程,加強貸款風險控制,確保借款人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最大限度滿足符合條件的“兩權”抵押貸款需求。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要積極支持金融機構參與試點,加強窗口指導,充分利用差別準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對參與積極性高、投放力度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傾斜支持;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創新融資模式,健全“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銀行”“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銀行”等農業產業鏈金融服務模式。 (二)實施銀行差異化監管。陜西銀監局要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合理確定“兩權”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資本計提、貸款分類等方面的計算規則和激勵政策,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優先對涉農貸款開展資產證券化和資產流轉試點,優先支持積極參與試點的銀行機構向鄉鎮、農村延伸服務網點,確保試點地區涉農信貸投放持續增加。 (三)大力發展涉農保險。陜西保監局要大力推進農業保險和農民住房保險工作,擴大保險覆蓋范圍,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保障作用;鼓勵保險機構完善農村基層服務網點,不斷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大力發展農村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通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等多種方式,為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不斷提升保險在農村“兩權”抵押貸款中的滲透度。 (四)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鼓勵試點地區政府統籌利用財政涉農專項資金,建立農村“兩權”抵押貸款獎補機制,有條件的情況下按照經辦金融機構當年“兩權”抵押新增貸款余額給予適當獎勵,對各類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貼息條件的涉農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鼓勵試點地區政府設立由財政出資的行業性、商業化運作的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緩釋及補償基金,對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因發放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 (五)加大相關政策扶持力度。省級相關部門和試點地區政府要加快完善配套政策體系,協調配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業務。加快做好土地流轉中心建設,推進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為開展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處置相關權益提供快捷便利服務;貫徹落實各項涉農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參與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服務。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兩權”抵押試點工作小組負責落實國務院“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要求,指導試點地區開展工作,統籌協調試點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做好跟蹤指導、評估總結等工作。各試點地區及所在市要成立試點工作小組,試點地區政府對試點工作負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及支持政策,指導轄內“兩權”抵押貸款業務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本意見和金融管理部門制定的“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信貸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指導試點地區分支機構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 (二)加強政策宣傳和督導。因地制宜、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政策宣傳,廣泛宣傳“兩權”抵押貸款優惠政策和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舉措,幫助群眾了解政策,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參與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的良好氛圍。全省各級政府要強化對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檢查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優化辦證辦貸相關服務,切實減免有關費用,建立情況通報制度,推動該省“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三)做好監測評估。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要建立“兩權”抵押貸款專項統計制度,做好試點地區統計工作;會同省“兩權”抵押試點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對試點工作進行跟蹤、監督和指導,開展年度評估,形成該省試點工作報告上報全國指導小組。試點地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試點啟動后按季度向省“兩權”抵押試點工作小組報告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政策建議。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