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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曝光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蔬菜制品、酒類、調味品、水果制品 食品伙伴網訊 12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19年第27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抽檢調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豆制品等18類食品56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559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產品中,有2批次蔬菜制品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塔城市小趙商行銷售的、標稱沙灣縣三道河子鎮盛農園蔬菜加工廠生產的酸脆豇豆,新疆領先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哈密領先超市連鎖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巴里坤縣草原蔬菜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雪芹毛豆。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蔬菜干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0.2g/kg。二氧化硫在進入人體之后會被氧化成為硫酸鹽,最終由尿道排出體外,微量的二氧化硫殘留物對人體而言是安全無害的,但是如果過量的二氧化硫被人食用后會產生惡心、嘔吐等胃腸道癥狀或一定的臟器損害。 1批次酒類檢出甜蜜素不合格,為烏魯木齊金橋滿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阿克蘇南疆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雪鷹老窖,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甜蜜素,其化學名稱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添加劑。甜蜜素是一種常用甜味劑,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消費者如果經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標的飲料或其他食品,就會因攝入過量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危害,特別是對代謝排毒的能力較弱的老人、孕婦、小孩危害更明顯。 此外,還有調味品、水果制品各不合格1批次,分別為和田市冉冉蔬菜果園銷售的、標稱阿克蘇市天府釀造廠生產的料酒,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被抽樣單位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雅山北路37號品味欣疆市場11-34號的沙依巴克區雅山北路婷婷干果商行銷售的、標稱伊寧縣金盛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山烏梅,莧菜紅、亮藍、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個項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