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2019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各州、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為切實加強獸藥質量安全監管,提高獸藥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19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牧發〔2019〕8號),我廳組織制定了《2019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創新工作機制,推動實施抽樣、檢驗分離管理制度,提高重點環節、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的抽檢比例,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規范采樣、嚴格檢測、嚴格查處、及時報告,圓滿完成全年工作任務;云南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要配合省農業農村廳做好不合格產品(企業/經營戶)的后續處理工作,要對各地州市獸藥的抽樣進行指導,給予抽樣單位在獸藥可追溯、二維碼查尋方面提供技術支持和幫助;省獸藥飼料檢測所給予各檢測機構在檢測參數、標準品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導。 二、加強技術培訓。各地要嚴格按照《獸藥監督抽樣規定》和《農業行政處罰程序性規定》等要求,加強抽樣人員和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嚴格核查監督抽檢獸藥貯存條件、產品效期、樣品基數等內容,規范監督抽樣檢驗行為,確保監督抽檢工作的合法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公正性。 三、加強檢打聯動。各地要深入推進檢打聯動,結合當地獸藥監管實際,把獸藥監管與抽檢有機銜接,做好監督抽檢工作,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假獸藥和質量不合格獸藥,要第一時間固定證據,開展立案查處并及時上傳相關證據至省農業農村廳,對獸藥經營企業不按GSP管理和不使用獸藥可追溯系統的要依法處理。對符合從重處罰的情形,要按照農業農村部第97號公告規定對相關獸藥生產、經營企業予以從重處罰。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州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加強本轄區獸藥質量監督抽檢信息報送工作。各地上報假獸藥和質量不合格獸藥情況,應已完成對違法主體的案件查處,并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獸藥違法案件查處及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6〕16號)要求向我廳畜牧獸醫處報告查處信息,我廳將定期發布查處結果通報。對經認定為假獸藥的,一律按照假獸藥信息報送,不得作為監督抽檢質量不合格產品上報。 五、加強結果通報。我廳將進一步加強對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結果和檢打聯動落實情況的通報,將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及假劣獸藥查處等工作納入2019年我廳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對各地假劣獸藥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并對落實檢打聯動制度有力、及時查處非法企業及涉嫌違法的生產經營者、及時準確報送案件查處信息的予以通報表揚。 六、加強協作配合。各有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區域間、部門間溝通協作機制,建立信息通報反饋制度、產區銷區聯動監管制度、跨省跨地區聯合辦案制度。省農業農村廳將第一時間把各地上傳的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假獸藥和質量不合格獸藥銷地證據移送屬地管理部門進行及時查處,形成監管合力。各監督檢驗任務承擔單位要嚴格履行結果確認和檢驗報告送達等要求,要加強與相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推動后續監督執法和案件查處工作。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建議,要及時報我廳畜牧獸醫處、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和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聯 系 人: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處 楊錦華;電話:0871-63116830 (傳真);電子信箱:1284753147@qq.com 。 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譚梅;電話:18669074674;電子信箱:ynsysls@163.com。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