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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公布 這3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網訊 9月4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近期該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糕點、罐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鹽等7類200批次食品,發現不合格樣品3批次。 其中,杭州蕭山商業城友夢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桐鄉市高橋新紅食品廠生產的桂花糕(熟粉類)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最大使用量為0.5g/kg。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還有,杭州杭騰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波市江北大寶食品廠生產的枇杷梗(糕點)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是脂肪中游離脂肪酸含量的標志,脂肪在長期保藏過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熱的作用發生緩慢水解,產生游離脂肪酸,而脂肪的質量與其中游離脂肪酸的含量有關。酸價越小,說明油脂質量越好,新鮮度和精煉程度越好,酸價越高說明樣品被氧化而變質的程度越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規定糕點中的酸價(以脂肪計)應不超過5mgKOH/g。 另外,嘉興市南湖區新嘉街道荷月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桐鄉市張久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烏酥豆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嘉興等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嘉興等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我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9年第34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