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度金融支農創新試點政府購買服務有關事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各有關金融機構: 為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金融資金投入農業農村,2019年我部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金融支農創新試點,通過在局部地區開展先導性、創新性試驗,總結可復制、易推廣、貼近農民需求的金融支農模式,為研究出臺具有區域性、全國性的重大支農政策建立儲備,促進金融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開展農業農村金融保險創新,充實農村金融、農業保險政策儲備。創新試點服務事項要重點結合《2019年度金融支農創新試點服務事項重點選題方向參考》(附件1),參考《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明確的重點支持領域,根據地方農業農村金融需求,選擇創新的主題和內容,編制服務事項方案和規劃,試點區域向貧困地區,特別是“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我部定點扶貧縣傾斜。為了引導各地打好財政撬動金融和保險服務鄉村振興的“組合拳”,今年擬在每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廣東農墾,各采購不超過4個符合條件的創新試點服務事項。 (二)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推動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難、貸款貴、風險高問題。每個創新試點服務事項年度采購資金額度上限100萬元(不含),主要用于鼓勵金融機構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成本,不用于信貸風險補償。每個創新試點服務事項須創設至少一個信貸產品或保險產品,突出創新性、前瞻性、可行性和持續性。其中:信貸類產品貸款綜合成本不超過8%、單筆貸款規模不超過300萬元,且應為農業經營主體發放不低于采購資金50倍的貸款,在貧困地區可適當降低倍數要求;保險類產品應設置科學合理的費率水平,且應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不低于采購資金20倍的風險保障。 (三)緊密依托互聯網手段,探索相關涉農信息數據共享共用。創新試點服務事項產品均應在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下稱“直報系統”)中上線,點對點為使用直報系統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信貸保險服務,并及時核驗反饋相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信息,為探索構建新型經營主體信用評價體系積累經驗和數據。 三、購買程序和要求 (一)編制方案。金融機構根據上述購買內容和任務目標,根據地方實際金融服務需求,開發設計金融創新產品,在充分征求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編制實施期限為1年的創新試點服務事項實施方案(下稱“當年實施方案”),并填寫《2019年度金融支農創新試點服務事項承接意向情況表》(附件2)、《2019年度金融支農創新試點服務事項績效目標表》(附件3)。實施方案應主要包括試點背景意義、主要內容、可行性和創新性、績效目標、進度安排、金融機構與農業農村部門合作機制、資金使用和保障措施等。 對于具有相對固定性、連續性的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同步編制期限不超過3年的規劃方案,將總體績效目標在三年內統籌設定,并明確分年進度安排,做到銜接有序、切實可行。 (二)推薦排序。金融機構將年度實施方案、規劃方案報送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結合本地區金融服務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創新試點服務事項推薦工作,統籌平衡信貸類、保險類服務事項數量以及承接主體情況,確定擬推薦的創新試點服務事項,排出優先序,并及時向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報送創新試點服務事項推薦函,以及各服務事項當年實施方案、意向情況表、績效目標表、規劃方案。 (三)審查備案。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組織有關專家,對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報送的試點材料,就創新性、可行性,以及方案質量、放大倍數等因素進行審查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采購。 (四)合同簽訂。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與各創新試點服務事項承接主體逐個簽訂當年政府購買服務合同,訂立政府購買服務績效目標表。 (五)資金支付。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根據簽訂的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和承接方出具的服務費發票支付資金。 四、績效管理和信息調度 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將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績效管理制度,開展績效評估、績效監控、績效評價,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著力提高創新試點實施質量和效率。同時,將通過直報系統,定期調度各創新試點服務事項進展情況,推動服務事項落實落地。 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于2019年7月31日前將推薦函、實施方案、規劃方案等相關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報送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電子文檔一并發送至電子郵箱),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聯 系 人:程百川、董明 聯系電話:010—59193221、59192519 直報系統網址:http://xnzb.org.cn/
附件:1.2019年度金融支農創新試點服務事項重點選題方向參考 2.2019年度金融支農創新試點服務事項承接意向情況表 3.2019年度金融支農創新試點服務事項績效目標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