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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種子法有關條款適用的意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業農村)廳(委、局),部內各司局、派出機構: 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更好服務和保障新時代農業農村改革開放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0月23日印發《關于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的印發實施,對于依法推進鄉村振興,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決定在農業農村部門干部職工中開展學習《意見》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意見》充分闡述了司法審判工作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并就人民法院如何服務和保障現代農業發展、文明和諧平安鄉村建設、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提出明確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在工作中準確把握和貫徹《意見》精神。 二要大力加強農業農村法治建設。農業農村法治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是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農業農村重點領域立法,完善農業農村法律法規。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嚴厲打擊各類坑農害農違法行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三要協同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法治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共同配合、協同推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民法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要積極配合人民法院貫徹落實《意見》,妥善處理各類涉農案件,依法化解涉農矛盾糾紛,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 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