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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法征民意:關注4大焦點 買房免征印花稅財政部、稅務總局1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改是將《印花稅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其中,有四大焦點值得關注。 《印花稅暫行條例》將上升為法律 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對書立、領受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等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印花稅。 數據顯示,1988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征收印花稅21450億元,年均增長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稅2206億元。 “從實際情況看,印花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比較平穩,可基本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財政部、稅務總局在相關說明中指出,制定印花稅法,有利于完善印花稅法律制度,增強其科學性、穩定性和權威性。 證券交易印花稅擬維持1‰稅率不變 在納稅人方面,《征求意見稿》與《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保持一致:訂立、領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 在稅率方面,《征求意見稿》除對少部分稅目的稅率適當調整外,基本維持了現行稅率水平。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實行比例稅率或者定額稅率。 其中:應稅合同按不同類型,稅率分別為合同列明價款或者報酬的萬分之三、萬分之零點五和千分之一;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支付價款的萬分之五;應稅權利、許可證照稅率為每件五元;應稅營業賬簿稅率為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證券交易稅率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股市震蕩走勢下,有聲音建議減免證券交易印花稅,以提振股市。但根據《征求意見稿》,證券交易印花稅依然維持1‰稅率不變。 證券交易印花稅調整權擬歸國務院 《征求意見稿》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或者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這相當于一個授權行為,意味著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來決定關于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調整。 財政部、稅務總局在相關說明中也指出,這是為更好適應實際需要、便于相機調控,同時體現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 6種情形擬可免稅 買房可免征 《征求意見稿》規定了6種免稅情形:一是為避免重復征稅,對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二是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稅; 三是為支持特定主體融資,對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免稅; 四是為支持公共事業發展,對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稅; 五是為支持國防建設,對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免稅; 六是為減輕個人住房負擔,對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稅憑證,免征個人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也就是說,買房不用交印花稅,有望將通過立法形式來進一步確定。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從實際情況看,印花稅并非房地產交易中相對大的稅種。房地產交易中購房者關注更多的是關于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幾類稅種。不過,類似印花稅的成本降低,實際上也能夠降低買賣和租賃環節中的成本,所以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