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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秋冬季農機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8〕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秋冬季是農業生產高峰季,也是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易發多發期。為深入貫徹中央領導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安委會有關工作部署,進一步排查農機安全隱患,強化安全監管,促進安全生產,我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秋冬季農機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任務 (一)深入開展農機安全隱患排查。積極組織開展農機安全執法檢查和隱患排查,嚴查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逾期未檢、超速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上牌率、檢驗率、持證率。切實規范農機安全監理行為,嚴禁給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發放牌證。要加大報廢更新補貼實施力度,加快老舊農機淘汰,促進農機節能減排,減少安全隱患。 (二)持續推進變型拖拉機整治。按照農業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7〕3號)要求,繼續深入開展變型拖拉機整治。嚴厲查處違法發牌發證行為,從嚴做好存量變型拖拉機年度檢驗和安全檢查,參考同類機動車車型設定更加嚴格的變型拖拉機報廢年限,及時注銷報廢車輛。充分利用全國變型拖拉機查詢平臺共享相關信息,推進異地運營車輛聯動查處。配合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三)嚴厲打擊農機假牌假證及翻新造假。針對個別地區發生的不法商戶違法翻新舊農機、違法辦理假牌證等事件,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立足自身職責,依法依規加強監管,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的,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要加強取消《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后的事中事后監管,切實維護農機維修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嚴格落實農機安全監管新規定。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規范和證件標準。要妥善處理新舊制度的銜接過渡,按時啟用新版證件,嚴格按照新的分類方法開展注冊登記和駕駛證考試。要嚴格落實農機安全監理免費政策,積極協調財政等部門,對免費政策實施后的農機安全監管投入給予必要保障。 (五)推進實施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出廠合格證標準。《農業機械出廠合格證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獲)機》(NY/T3118-2017)已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實施,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廣、促進實施。在辦理注冊登記時,要嚴格按照標準審核出廠合格證,對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要主動引導企業盡快按標準制發出廠合格證。在企業修改合格證期間,不應影響購機者正常辦理相關手續。 (六)扎實抓好“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平安農機”創建工作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按照國務院《“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和《“十三五”時期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工作方案》(農機發〔2017〕1號)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平安農機”創建工作。通過創建,進一步完善農機安全監管制度,提升監管能力,促進安全生產。9月底前,各省要完成本年度創建單位和崗位標兵推薦工作。 二、進度安排 本次檢查整治為期半年,時間為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分制定方案、排查整治和總結提高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制定方案(2018年9月)。各地結合農業生產重要農時、重點環節、重點機具和重點節假日,深入分析農機安全隱患問題及表現形式,抓住安全監管薄弱環節,確定檢查整治工作重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第二階段:排查整治(10~12月)。集中力量開展農機安全隱患排查、變型拖拉機整治、執法檢查及配合打假等工作,嚴查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整改落實,嚴防農機重大以上事故發生。 (三)第三階段:總結提高(2019年1~2月)。認真總結工作成效,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并研究創新工作方法,進一步健全農機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各地要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深入開展農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檢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確保取得成效。 (二)加強配合。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配合開展二手農機交易市場聯合執法、農機道路交通安全聯合執法等工作,深化綜合治理,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排查。各地要逐項對照重點任務,深入組織開展檢查整治。依法對轄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農機作業場所、維修網點及農機合作社等進行全覆蓋排查,對重點地區和單位隱患整改落實情況要進行“回頭看”。農業農村部將視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四)強化引導。各地要加強對農機監管工作人員警示教育和業務培訓,嚴格履職盡責,嚴防失職瀆職。要加強宣傳引導,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機手、農機合作社、農機維修經營者的遵法守法和安全生產意識,引導農民依法依規購置和使用農業機械。 請各地將檢查整治工作方案、統計表和工作總結(紙質和電子版)分別于2018年9月底前、2019年1月10日前和2019年2月25日前報送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聯系人:劉俊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安全監理處 電話:010-59193363 傳真:010-59193341 電子郵箱:njhsajc@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