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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九部門:下發《通知》保障秋糧收購工作順利完成中國是世界上的農業大國,中國從事農業耕作的人數在世界上占據很大的比例。糧食作為農民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其生產、收購等都對農民產生重要的影響。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糧食安全,最大程度保障農戶的生產權益。近期,國家糧食局、發改委等九部門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2018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國家繼續在部分主產區實施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在東北地區實施玉米、大豆市場化收購加補貼的機制,其他糧食產區和糧食品種由地方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統籌組織開展收購工作。糧食產區要建立健全糧食收購部門協調工作機制,有針對性解決實際問題,避免發生大范圍農民“賣糧難”。 《通知》明確,秋糧收購是全年糧食收購大頭,事關農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各地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服從大局,認真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科學分析研判形勢,根據糧食種植結構調整和糧源分布情況,及早安排部署做好收購工作,分工合作履職盡責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糧食產區要建立健全糧食收購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有人收糧、有錢收糧、有倉收糧、有車運糧”等重點環節,加強協同配合,提前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有針對性解決實際問題,避免發生大范圍農民“賣糧難”。 《通知》強調,自然災害頻發地區,要加強形勢預判和監測預警,提前做好糧食收獲烘干、超標糧食收購、農業保險兌付等預案,妥善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和問題。實施補貼政策的地區,財政部門要牽頭制定并落實好補貼實施方案,合理確定各品種補貼標準并及時兌付。新糧集中上市期間,各級糧食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把抓好秋糧收購作為中心任務,深入一線調研督導,及時協調解決收購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通知》指出,各地區要認真貫徹國家糧食收儲制度改革精神,積極組織開展糧食市場化收購,推動由政策性收儲為主向政府引導下市場化收購為主轉變。產區要采取有效措施,統籌組織引導轄區內中央企業分支機構、地方骨干糧食企業和其他多元市場主體,按照市場機制積極入市開展經營活動,提高市場化收購比重。要結合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和實施“優質糧食工程”,采取支持訂單收購、品牌建設、市場營銷、就地加工轉化等措施,培育壯大糧食市場主體,助推糧食產業轉型升級。各地要進一步強化產銷銜接,認真履行糧食產銷合作協議,拓展糧食購銷渠道,創新產銷合作模式,深化產銷合作程度,鞏固產銷合作關系,擴大產銷合作成果。 《通知》明確,產區要積極為銷區開展貿易、加工、代儲等業務提供便利條件,銷區要鼓勵企業到產區建立糧食生產基地、流通基礎設施,組織糧源滿足本地市場需求。要積極發展“互聯網+糧食交易”購銷新模式,充分發揮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交收庫、倉單融資等供應鏈服務產品的作用,統籌線上線下資源,進一步拓寬營銷渠道。 《通知》稱,有關中央企業要及時分析研判市場行情,提前研究制定秋糧收購工作計劃,合理把握收購時機和節奏,發揮好市場化收購引領帶動作用。有儲備糧輪換任務的企業,要按照市場價格積極收購輪換糧源,綜合采取先輪出后輪入、先輪入后輪出、同步輪出輪入等方式,按期完成輪換任務。 《通知》要求,實施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國糧發〔2018〕99號)各項規定,切實抓好預案組織實施。要提前備好收購場地、計量器具、檢化驗儀器等,及早培訓業務人員,確保需要時能及時開秤收糧。要根據糧源分布,合理布設收購網點,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方便農民售糧。收儲倉容矛盾突出的地區,要采取騰倉并庫、調銷減庫、維修改造等措施,千方百計擴大收儲能力。符合預案啟動條件時,及時按程序報批啟動;當市場價格高于最低收購價時,要及時停止實施。啟動預案的地區,要準確把握最低收購價收購質量標準和質價政策,著力把好收購入庫和驗收關,確保收購入庫的糧食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儲存安全。 《通知》表示,不需啟動預案的地區,要積極引導委托收儲庫點及時轉向開展市場化購銷,按市場價格收購的糧食,要與現有國家政策性糧食分倉儲存、分別標識。實施地方政策性收儲的地區,要按照有利于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于保護農民合理收益、有利于發展糧食產業經濟的原則,合理設計、優化完善政策框架,切實抓好政策的組織實施,確保較好實現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