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42號)近期,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方便食品、糕點、飲料、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等5類食品294批次樣品,合格樣品287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方便食品59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點32批次,不合格2批次;飲料111批次,不合格4批次;糖果制品26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6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藍田縣宏輝購物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西安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QI JIAN MIN牌680g/袋健民五仁油茶,霉菌檢出值為230CFU/g;230CFU/g;480CFU/g;260CFU/g;32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鳳翔縣新合作信息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東湖超市銷售的標稱鳳翔縣彪角惠民食品店生產的紅棗味粽子,檢出菌落總數79000 CFU/g,大腸菌群2400MPN/100g,不符合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寶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太白縣裕豐超市銷售的標稱西安真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400g/盒綠豆糕,檢出菌落總數14000 CFU/g;16000 CFU/g;12000 CFU/g;10000 CFU/g;88000 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寶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四)陜西鳳庵泉水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18.9L/桶鳳庵泉純凈水,大腸菌群檢出值為4CFU/mL,<1CFU/mL,120CFU/mL,<1CFU/mL,<1CFU/mL,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咸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五)山陽縣桃園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18.9L/桶桃園山泉飲用水,大腸菌群檢出值為47CFU/mL,<1CFU/mL,22CFU/mL,<1CFU/mL,20CFU/mL,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咸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六)三原曉峰飲用水經銷部銷售的標稱陜西天天一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天一泉牌18.9L/桶天天一泉包裝飲用水,亞硝酸鹽(以NO2-計)檢出值為0.04mg/L,標準值為≤ 0.005mg/L。檢驗機構為咸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七)岐山縣周公泉純凈水廠生產銷售的周公泉牌18.9L/桶周公泉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咸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咸陽、寶雞、西安、商洛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咸陽、寶雞、西安、商洛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8年10月8日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