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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土地保護進入有法可依新階段 ——《條例》明確黑土地概念范圍,創設分區分類保護機制為保護黑土地資源,防止黑土地數量減少、質量下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黑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維護生態系統平衡,吉林省于7月1日正式實施《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記者今天上午在省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的關于實施《條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條例》是我國首部黑土地保護法規,共6章63條。包括總則、規劃與評價、保護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規范了黑土地保護、監測、建設和監督管理等行為,進一步明確了農業、環保、國土、水利、發改等各部門在黑土地保護工作中的責任,明確了相關單位和個人保護黑土地的義務,推動建立政府主導、承包者與經營者實施、公眾參與的保護機制,為吉林省黑土地保護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據悉,《條例》明確了黑土地概念和范圍。即,擁有黑色或暗色腐殖質表土層、性狀好、肥力高的優質土地,范圍包括黑土、黑鈣土、草甸土、暗棕壤、棕壤、白漿土、水稻土等土壤類型。黑土地概念和范圍的界定,為黑土地保護工作進一步開展奠定了基礎。《條例》創設了分區分類保護機制。針對吉林省東、中、西部區域的自然生態特點,提出各區域保護重點:東部山區半山區重點保護耕地和林地、中部糧食主產區重點保護耕地、西部生態退化區重點保護耕地、草地和濕地。針對黑土地不同退化現狀,提出了重點保護類和治理修復類的分類保護機制。《條例》還提出了實施黑土地保護邊界劃定,建立黑土地保護生態補償機制,并對黑土地保護規劃、技術標準、監測和評價等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為黑土地保護各項工作開展提供了依據。《條例》構建了嚴格的法律責任體系。明確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黑土地保護與管理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提出黑土地保護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對黑土地保護不力的地區,省政府將對該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約談。《條例》明確了土地承包者、經營者及個人的保護義務,對破壞黑土地違法行為做出了明確、嚴厲的處罰規定,綜合運用了沒收、罰款、恢復原狀、責令限期改正、行政處分等處罰措施。同時《條例》確定了6月25日為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日,將有效營造黑土地保護良好氛圍。 |